全国政协党组召开会议******
全国政协党组召开会议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
汪洋主持并讲话
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 全国政协党组1月11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结合政协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具体举措。全国政协主席、党组书记汪洋主持并讲话。
会议认为,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是在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对新征程上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发出了将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的号召,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针对性,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根本遵循,是一篇管党治党、兴党强党的纲领性文献。
会议指出,全国政协党组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深刻认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增进对“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理解把握,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定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人民政协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自身实际,找准着力点,通过有效工作,切实加强政协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把党中央的要求转化为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的自觉行动。要管好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两支队伍”,严守纪律底线,确保风清气正。要慎终如始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牢记“三个务必”,带头遵守和维护党章、带头提高党性觉悟、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张庆黎,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刘奇葆、卢展工、马飚、李斌、巴特尔、汪永清、何立峰出席会议并发言。全国政协机关党组成员、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负责同志等参加学习。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3版)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